发布时间:2025-07-06 03:24:32 来源:各色人等网 作者:娱乐
原标题: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收服务费缘何引争议
专家认为,互联何引在各平台收取服务费的病筹相关问题中,消费者真正的款平争议点并不在于收费的费率多少,而是台收在于收费是否公开透明。简单来说,服务费缘在收取相关费用之前,争议要明确哪些项目要收费,互联何引收费标准如何,病筹以何种方式收费,款平是台收否在显著位置充分告知了平台用户
“我在水滴筹明明捐了20元,却被扣了23元,服务费缘不知道怎么回事,争议难道捐款也要手续费吗?互联何引”“本是捐款给急需用钱的人,结果多扣3元,病筹也不知去向,款平请平台给一个解释。”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多个互联网个人大病筹款平台捐款时,被扣取服务费。
近年来,互联网个人大病筹款平台在众筹募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收服务费一度成为行业惯例。然而,目前多家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被曝已悄然告别“零收费”模式。
4月17日,法治周末记者打开水滴筹平台查看时,该平台捐款页面并未显示相关服务费内容;轻松筹平台捐款页面的《用户资助说明》中,则有3元“支持费”相关内容。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大病筹款平台不仅收取一定服务费、支持费,还有平台从求助人募集到的款项中抽取一定费用作为维持平台持续运营费用。另外,相关求助所使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也要收取一定的支付渠道费。
那么,曾宣传零服务费模式的互联网个人大病筹款平台为何开始收取服务费?此类平台是否应收取相关费用?其收费依据是什么?
“明明显示的是支持0元,怎么还多扣费?”
相比于传统的募款渠道,以水滴筹、轻松筹等为代表的互联网个人大病筹款平台普遍被认为成本更低、透明度和效率更高。然而,曾多次公开表示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的水滴筹,今年开始试点收取服务费,让这个市场再度陷入争议。
水滴筹于今年1月17日起在全国部分城市试点收取服务费,收取服务费的金额为实际筹款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5000元),加上其原本就存在的支付给第三方机构0.6%的支付渠道费,两者共计3.6%。
近期,有消费者发现,在上述费用之外,水滴筹等平台开始向捐款人收取3元的“支持费”。
4月17日,法治周末记者打开水滴筹查看时,该平台捐款页面并未显示相关服务费内容。不过,其《用户协议》第二条第四项中显示,“为维持平台的持续运营,会向求助人收取提现金额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具体比例和单个项目上限将在发起求助时单独特别提醒发起人、求助人”;第九项中显示,“通过平台发起个人大病求助将使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服务,由此产生的支付通道费用由发起人、求助人承担,收费标准由第三方支付机构确定,具体比例将在求助人、发起人发起求助时进行页面提示”。
而在轻松筹的捐款页面,记者发现资助金额下方有一个“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资助说明》”的选项,其解释为“支持3元帮助患者享受极速提现、技术支持、专属顾问等服务,帮助患者快速筹得救命钱”,若捐款人勾选同意该选项,则会直接被扣取3元“支持费”。
若捐款人不勾选上述选项,在填写或选择捐赠金额后点击确认支付,则会再次弹出关于该选项的提醒和解释页面,并附有“确定”和“取消”两个选择。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关于资助的解释说明变为“支持0元帮助患者享受极速提现、技术支持、专属顾问等服务,帮助患者快速筹得救命钱”。
尽管显示“支持0元”,但捐款人只有点击“取消”选项,才能避免被扣除“支持费”,一旦点击“确定”,就会根据捐赠金额被收取1元或3元的“支持费”。例如,记者尝试捐款3元,在提醒页面点击“确定”后,则会被多扣取1元费用;若捐款5元、10元,均会被多扣取3元费用。
“明明显示的是支持0元,怎么还多扣费?”有消费者对此产生质疑。
个人大病筹款平台均非公益机构或慈善组织
据《新华财经》报道,互联网个人大病筹款平台收取服务费也并非新鲜事,在水滴筹等平台推广之前,此类平台一般收取2%至5%不等的服务费。而水滴筹正是以不收取服务费赢得了大量的用户和口碑,同时也让其他筹款平台纷纷跟进,最终导致整个行业形成了免费的“规则”。
因此,此类平台收取服务费一事被“曝光”后,诸多消费者对此表示“不理解”。
“捐款过程中《用户资助说明》为预先勾选选项,诱导用户支付3元为患者享受极速提款、技术支持、专属顾问等服务。对外宣传无服务费,为何还收这3元服务费?这些服务是否值这些钱?是否值得每个用户收取3元?收费标准是什么?收费后如何提供这些服务?”一位消费者在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上提出了疑问。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零服务费”实际上是个极易产生公众误解的概念,类似于很多公益机构会宣传“零成本”,更多的是从营销宣传角度,吸引更多用户、捐赠人的支持。
“但事实上,水滴筹等互联网个人大病筹款平台均非公益机构或者慈善组织,其本质上都是盈利性机构开展的商业性活动。在这些平台的背后,是‘导流变现’,业内通常是以保险产品的收益来支撑大病筹款平台的运营成本。”张凌霄补充说,2021年8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上述变现方式已经不再能够支撑筹款平台的成本。在这个背景下,这些平台纷纷开启了收费模式。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创新研究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也指出,大病筹款平台开始收取服务费的原因,究其根源有二:其一,这些平台的运营有成本,但自身并无较好综合性商业模式,其此前宣称的“0手续费”模式因自身平台造血不足及资本退潮后,难以为继;其二,这些平台当前面临运营成本压力增大,希望从用户头上收取费用,实现持续运转。
争议在于收费是否公开透明
在李俊慧看来,客观上讲,由商业公司开发运营的大病筹款平台,原本就不是纯粹的公益平台,只是“打着公益的名义开展互助筹款”。
“按照慈善法及民政部等印发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病筹款服务,如果不是与慈善组织合作的项目,那么,这种模式属于《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个人求助信息发布’。”李俊慧说。
张凌霄对此表示赞同,他说:“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上筹集资金的行为,可以定义为基于互联网的个人求助行为,平台实际上是一个网络服务提供者。”
受访专家均表示,从这个角度来看,发布求助信息是否应当收费以及收费标准是什么,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目前并无明确规定。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本身无可厚非。以一种可持续的方式来运营,或许还可以促使这个行业更为健康持久的发展。”张凌霄认为。
在张凌霄看来,在各平台收取服务费相关问题中,消费者真正的争议点并不在于收费的费率多少,而是在于收费是否公开透明。简单来说,在收取相关费用之前要明确,哪些项目要收费,收费标准如何,以何种方式收费,是否在显著位置充分告知了平台用户,用户的知情权是否得到了保障。
有消费者直言,“我们捐赠者对此类收费要有知情权,否则,捐助之后才发现多收了费用,会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时,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
此前,在民政部的引导下,各大互联网大病求助平台联合签署的《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2.0中亦表明:“平台应对社会公众进行风险提示,在求助页面的显著位置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包括平台服务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信息,并且明确告知公众个人大病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募捐信息,真实性由发起人负责。”
需回到法治轨道予以规范
张凌霄认为,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实际上还是互联网衍生的一种新生事物。在此前提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管理规范都是不够完善的。
“当前,有关互联网大病筹款平台单向或双向收费问题,需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尽早加以规范。”李俊慧也表示,对于大病筹款平台的管理和规范,要回到法治轨道,对其合法运营行为加强指导,对于其涉嫌违法违规或因法律法规不健全存在的模糊地带,需加快立法或修法,划定边界,确保其运行合规。
实际上,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民政等相关部门都在密切关注网络大病筹款平台的规范发展。
2019年5月,民政部曾在回应德云社相声演员向社会筹款事件时明确指出:“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但由于影响到慈善领域秩序规范,下一步民政部将引导平台修订自律公约,针对群众关切持续完善自律机制,动员其他开展类似业务的平台加入自律队伍。”
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检查慈善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适时修改慈善法,增加网络慈善专章,系统规范网络慈善的定义边界、募捐办法、法律责任,明确个人求助的条件和义务,加强平台责任、审查甄别、信息公开、风险提示和责任追溯;此外,在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安排审议的40件法律案中,就包括修改慈善法。
“最为重要的是,对于平台背后的公司,需要有更严格的制度规范,多管齐下,加强行业自律、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张凌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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